設計與行銷之間,如同一場複雜的畸戀~
但他們應該是 屠龍刀/倚天劍,是企業創造利益的絕佳組合~
行銷是一種關於滿足生理、心理、經驗記憶、人性共鳴
是關於創造效用、提供效用
是關於交易...
稍早閱讀「美學CEO」這本書時,對於文中提出的
「打破美學經濟的10個意識形態」的10個觀點:
1. 設計時尚產業的意識形態。只有時尚名媛與雅痞人士才需要了解美學經濟,是不是只有賣
椅子才需要了解設計,如同設計人用1000張椅子,仍覺得無法完全描述經典而有缺憾?
不只是時尚,每個產業都是設計。
2. 品味玩物的意識形態。如同流行時尚雜誌的設計觀點,設計美學只有以產品為中心(product-centered)的視角?
設計不只是品味玩物的論述,還有以人為中心的思維。
3. 具體設計形式的意識型態。設計美學往往被認為是以具體的產品形式呈現,才讓人無法往了它的存在?
不只是具體設計形式,還有無形的服務與體驗。
4. 設計只是最後裝飾的意識形態。設計不就是精美的包裝,在產品出場前做最後的裝飾,如同上菜前撒上的調味料?
不是商業流程中的最後裝飾,而是最早的策略思維。
5. 美工技法的意識形態。完美的美工技法,才是設計師為依賴已生存的關鍵,也只有具有硬底子設計訓練出身的人才能被稱為設計師?
不只是美工技法,還有設計思維(design thinking)
6. 風格的價值意識形態。設計往往被經理人認為只是風格,無法轉成銷售;是昂貴的投資,不能轉換成企業獲利?
美力其實就是獲利。
7. 課長級庶務的意識形態。雖然設計美學做為一種品味。是CEO所追求的,但做為一種專業,只是課長級的庶務就可以了,只是處理機構、名片、海報與印刷的庶務?
不只是課長級的庶務,而是CEO層級的議題。
8. 美學只是外在風格改變的意識形態。設計只負責產品風格的呈現,無關組織設計創新能力的改變,設計組織,不只設計師能夠設計的?
8. 美學只是外在風格改變的意識形態。設計只負責產品風格的呈現,無關組織設計創新能力的改變,設計組織,不只設計師能夠設計的?
不只是產品風格的設計,也是組織變革的設計。
9. 盲目的追求管理方法與經濟價值的意識形態。彷彿像是一個傾斜的天平,創意產業受到關注的議題是「產業」,美學經濟最受矚目的是「經濟」。創意人開始讀起《哈佛商業評論》,擁抱管理知識的同時,到底核心的知識與方法,是設計還是管理,是文化還是產業?
不管是管理技術與知識的盲目追求,而是文化的專業與態度的確立。
10. 只拿美力,來獲利的意識形態。用設計獲利,是帶動美學專業崛起的力量,但是,除了用美力獲利之外,我們還能夠用設計改變些什麼?
不只是用設計獲利,還有用設計改變社會。
以上部分內文選自「美學CEO」〈打破美學經濟的10個意識形態〉一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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